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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市2023年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5 16:19:59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 横州市2023年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2034001 | ||
招标人 | 横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横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主要包含五个街巷11段路,总长度1440.53米。道路部分改造内容为破除现状破损旧路面,重新恢复混凝土路面。5条背街小巷分别为:(1)柳明路北三巷,设计长度为241.826米;(2)淮海路国泰小巷,设计长度为168.739米;(3)洪德路西一巷,设计长度为304.985米;(4)江北大道西三巷,设计长度为191.267米;(5)环城东路东二巷及188-244号,设计长度为533. 523米。给水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设计范围内的11段背街小巷中老旧、渗漏的给水管主管及居民用户水表前的支管进行原位更换,更换给水管管径De20~75,采用PE塑料给水管或PPR塑料给水管,总长度为1446m。排水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设计范围内的11段背街小巷对破损、渗漏、损坏严重的排水沟进行拆除、重建;对没有排水设施的街巷增设排水设施。重建合流管沟断面尺寸为BXH=600 X 500~600X600,采用混凝土排水沟,总长345m;新建雨水管管径d300~d7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或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总长2060m。新建污水管管径d200~d300,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 ,总长805m。 |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4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横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8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万基祥建设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万基祥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5890451.54元 | ||||
工期 | 10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子权,注册编号:桂245171863533,身份证号:452123********283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明,身份证号:450322********101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南宁高新区经四路(安一路-安四路)工程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58.97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轩宇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5891431.41元 | ||||
工期 | 10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伟,注册编号:桂245202103196,身份证号:452601********003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伟杰,身份证号:452526********005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神农药业制药厂市政道路及排气管网、空调系统改造工程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52.97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5893581.12元 | ||||
工期 | 10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宋七平,注册编号:桂245080912383,身份证号:450102********10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彦均,身份证号:450411********00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上思县南屏瑶族乡常隆村百马至乔贡村米鸡林区道路工程项目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55.97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浩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因:形式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 1.1 (1) 规定的编制人签字盖专用章此项评审标准;广西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因:形式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1 (1) 规定的编制人签字盖专用章此项评审标准。 | ||||
其他公示内容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 gov. 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横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7228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