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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隆安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0 16:54:04   浏览次数:

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隆安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隆安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AZC2020-C3-00230-GXYT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隆安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50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机构乙级(含乙级)以上等级资质, 能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规定,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第四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单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51 号)的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本项目公告时间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公告时间:2020年04月10日至 2020年04月17日;
2、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的对应的政府采购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及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
1、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23日10:30分
2、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2.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9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以确保本项目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准时开标。磋商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尽量在磋商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2.3磋商供应商在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如响应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2.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磋商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磋商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2.5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国际B座1508室
收件人:周工    联系电话:0771-2313766
3、关于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3.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磋商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磋商供应商务必做到:
3.1.1“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3.1.2“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3.2磋商当天磋商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专家会通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磋商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3如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磋商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审专家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南宁市隆安县蝶城路456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1-652096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国际B座1508室
联系人:周工   电话:0771-2313766
3.监督部门:隆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6531019
4. 公告发布媒体: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ytgc.com(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