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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宾阳县特色蔬菜(夜香花)种植示范项目运营及技术服务的更正公告(二)及确定开标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3 15:12:53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GXYT-GXZB(2024)038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宾阳县特色蔬菜(夜香花)种植示范项目运营及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获取采购文件

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0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止(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发售时间延期至2025年1月10日止(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本项目因故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本项目因故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时间:2025年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资格证明文件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期间任意连续 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期间任意连续 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4月至202412]期间任意连续 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4月至202412月]期间任意连续 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5

第三章 采购需求-服务参数

六、服务目标考核及应对

(一)成交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目标设定基础为:进场前采购人要完成示范园夜香花种苗下种,根据实际下种时间,双方商定合作期限内的收益目标。

(二)次年/下一年的1月5日之前,双方应完成上一年度的示范园夜香花产品收益统计,若实际年亩均收益大于本项目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则视为目标考核通过。

(三)如实际年亩收益低于本项目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于次年2月28日前给予采购人现金补足。

六、服务目标考核及应对

(一)成交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目标设定基础为:进场前采购人要完成示范园夜香花种苗下种,根据实际下种时间,双方商定合作期限内的收益目标。

(二)次年/下一年的35日之前,双方应完成上一年度的示范园夜香花产品收益统计,若实际年亩均收益大于本项目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则视为目标考核通过。

(三)如实际年亩收益低于本项目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于次年35日前给予采购人现金补足。

6

第三章 采购需求-商务条款

▲五、项目目标、服务费用及收益分配

3、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基础运营费用,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按每年每亩平均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如有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该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人工、施肥、农药、养护管理费用。采购人于2025年及往后年份的1月5日前支付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每亩4000元给成交供应商,如当年运营费超出每亩4000元的,超出部分运营费双方在次年2月28日前进行费用结算时统一清算,最终的运营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不足4000元的差额部分放到次年进行抵扣。成交供应商要做好运营费用支出台账,采购人不定时对成交供应商台账进行抽查。

5、服务费用

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运营技术服务按每亩每年2000元的标准计收服务费。合同期内,每年运营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每个自然年1月5日前,首年运营服务费用在2025年1月5日前支付。

6、收益分配

(一)项目收益结算:每年度的项目收入于次年2月28日前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日完成项目收益分配(如有)。

▲五、项目目标、服务费用及收益分配

3、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基础运营费用,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按每年每亩平均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如有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该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人工、施肥、农药、养护管理费用。采购人于2025年及往后年份的3月5日支付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每亩4000元给成交供应商,如当年运营费超出每亩4000元的,超出部分运营费双方在次年3月5日前进行费用结算时统一清算,最终的运营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不足4000元的差额部分放到次年进行抵扣。成交供应商要做好运营费用支出台账,采购人不定时对成交供应商台账进行抽查。

5、服务费用

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运营技术服务按每亩每年2000元的标准计收服务费。合同期内,每年运营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每个自然年3月5日前,首年运营服务费用在2025年3月5日前支付。

6、收益分配

(一)项目收益结算:每年度的项目收入于次年3月5日前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日完成项目收益分配(如有)。

7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三)甲方承担项目基础运营费用,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每年每亩平均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如有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该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人工、施肥、农药、养护管理费用、种苗种植、基础设施维护更换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于2025年及往后年份的1月5日前支付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每亩4000元给乙方,如当年运营费超出每亩4000元的,超出部分运营费双方在次年2月28日前进行费用结算时统一清算,最终的运营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不足4000元的差额部分放到次年进行抵扣。乙方要做好运营费用支出台账,甲方不定时对乙方台账进行抽查。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三)甲方承担项目基础运营费用,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每年每亩平均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如有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该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人工、施肥、农药、养护管理费用、种苗种植、基础设施维护更换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于2025年及往后年份的3月5日前支付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每亩4000元给乙方,如当年运营费超出每亩4000元的,超出部分运营费双方在次年3月5日前进行费用结算时统一清算,最终的运营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不足4000元的差额部分放到次年进行抵扣。乙方要做好运营费用支出台账,甲方不定时对乙方台账进行抽查。

8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八条  服务费用

乙方为本项目提供运营服务按每亩每年2000元的标准计收服务费。合同期内,每年运营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每个自然年1月5日前,首年运营服务费用在2025年1月5日前支付。

第八条  服务费用

乙方为本项目提供运营服务按每亩每年2000元的标准计收服务费。合同期内,每年运营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每个自然年3月5日前,首年运营服务费用在2025年3月5日前支付。

9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九条  收益分配

(一)项目收益结算:每年度的项目收入于次年2月28日前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日完成项目收益分配(如有)。

第九条  收益分配

(一)项目收益结算:每年度的项目收入于次年3月5日前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日完成项目收益分配(如有)。

10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十条  服务目标考核及应对

(一)乙方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目标设定基础为:进场前甲方要完成示范园夜香花种苗下种,根据实际下种时间,双方商定合作期限内的收益目标。

(二)次年/下一年的1月5日之前,双方应完成上一年度的示范园夜香花产品收益统计,若实际年亩均收益大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则视为目标考核通过。

(三)如实际年亩收益低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不足部分由乙方于次年2月28日前给予甲方现金补足。

第十条  服务目标考核及应对

(一)乙方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目标设定基础为:进场前甲方要完成示范园夜香花种苗下种,根据实际下种时间,双方商定合作期限内的收益目标。

(二)次年/下一年的3月5日之前,双方应完成上一年度的示范园夜香花产品收益统计,若实际年亩均收益大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则视为目标考核通过。

(三)如实际年亩收益低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不足部分由乙方于次年3月5日前给予甲方现金补足。

更正日期:2025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更正内容采购公告及文件均相应修改,其他内容则不变。

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gxytgc.com(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宾阳祥元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路104号

联系方式:黄工  0771-5923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第16层整层 

联系方式:0771-2313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凌颖、周春英

      话:0771-2313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