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宾阳县特色蔬菜(夜香花)种植示范项目运营及技术服务的更正公告(二)及确定开标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3 15:12:53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GXYT-GXZB(2024)038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宾阳县特色蔬菜(夜香花)种植示范项目运营及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获取采购文件 | 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0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止(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 发售时间延期至2025年1月10日止(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
2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本项目因故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3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本项目因故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时间:2025年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4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资格证明文件 |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期间任意连续 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期间任意连续 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任意连续 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任意连续 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
5 | 第三章 采购需求-服务参数 | 六、服务目标考核及应对 (一)成交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目标设定基础为:进场前采购人要完成示范园夜香花种苗下种,根据实际下种时间,双方商定合作期限内的收益目标。 (二)次年/下一年的1月5日之前,双方应完成上一年度的示范园夜香花产品收益统计,若实际年亩均收益大于本项目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则视为目标考核通过。 (三)如实际年亩收益低于本项目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于次年2月28日前给予采购人现金补足。 | 六、服务目标考核及应对 (一)成交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目标设定基础为:进场前采购人要完成示范园夜香花种苗下种,根据实际下种时间,双方商定合作期限内的收益目标。 (二)次年/下一年的3月5日之前,双方应完成上一年度的示范园夜香花产品收益统计,若实际年亩均收益大于本项目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则视为目标考核通过。 (三)如实际年亩收益低于本项目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于次年3月5日前给予采购人现金补足。 |
6 | 第三章 采购需求-商务条款 | ▲五、项目目标、服务费用及收益分配 3、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基础运营费用,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按每年每亩平均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如有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该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人工、施肥、农药、养护管理费用。采购人于2025年及往后年份的1月5日前支付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每亩4000元给成交供应商,如当年运营费超出每亩4000元的,超出部分运营费双方在次年2月28日前进行费用结算时统一清算,最终的运营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不足4000元的差额部分放到次年进行抵扣。成交供应商要做好运营费用支出台账,采购人不定时对成交供应商台账进行抽查。 5、服务费用 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运营技术服务按每亩每年2000元的标准计收服务费。合同期内,每年运营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每个自然年1月5日前,首年运营服务费用在2025年1月5日前支付。 6、收益分配 (一)项目收益结算:每年度的项目收入于次年2月28日前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日完成项目收益分配(如有)。 | ▲五、项目目标、服务费用及收益分配 3、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基础运营费用,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按每年每亩平均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如有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该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人工、施肥、农药、养护管理费用。采购人于2025年及往后年份的3月5日前支付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每亩4000元给成交供应商,如当年运营费超出每亩4000元的,超出部分运营费双方在次年3月5日前进行费用结算时统一清算,最终的运营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不足4000元的差额部分放到次年进行抵扣。成交供应商要做好运营费用支出台账,采购人不定时对成交供应商台账进行抽查。 5、服务费用 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运营技术服务按每亩每年2000元的标准计收服务费。合同期内,每年运营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每个自然年3月5日前,首年运营服务费用在2025年3月5日前支付。 6、收益分配 (一)项目收益结算:每年度的项目收入于次年3月5日前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日完成项目收益分配(如有)。 |
7 |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三)甲方承担项目基础运营费用,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每年每亩平均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如有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该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人工、施肥、农药、养护管理费用、种苗种植、基础设施维护更换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于2025年及往后年份的1月5日前支付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每亩4000元给乙方,如当年运营费超出每亩4000元的,超出部分运营费双方在次年2月28日前进行费用结算时统一清算,最终的运营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不足4000元的差额部分放到次年进行抵扣。乙方要做好运营费用支出台账,甲方不定时对乙方台账进行抽查。 |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三)甲方承担项目基础运营费用,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每年每亩平均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如有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该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人工、施肥、农药、养护管理费用、种苗种植、基础设施维护更换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于2025年及往后年份的3月5日前支付项目基础运营费用每亩4000元给乙方,如当年运营费超出每亩4000元的,超出部分运营费双方在次年3月5日前进行费用结算时统一清算,最终的运营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不足4000元的差额部分放到次年进行抵扣。乙方要做好运营费用支出台账,甲方不定时对乙方台账进行抽查。 |
8 |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 第八条 服务费用 乙方为本项目提供运营服务按每亩每年2000元的标准计收服务费。合同期内,每年运营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每个自然年1月5日前,首年运营服务费用在2025年1月5日前支付。 | 第八条 服务费用 乙方为本项目提供运营服务按每亩每年2000元的标准计收服务费。合同期内,每年运营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每个自然年3月5日前,首年运营服务费用在2025年3月5日前支付。 |
9 |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 第九条 收益分配 (一)项目收益结算:每年度的项目收入于次年2月28日前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日完成项目收益分配(如有)。 | 第九条 收益分配 (一)项目收益结算:每年度的项目收入于次年3月5日前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日完成项目收益分配(如有)。 |
10 |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 第十条 服务目标考核及应对 (一)乙方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目标设定基础为:进场前甲方要完成示范园夜香花种苗下种,根据实际下种时间,双方商定合作期限内的收益目标。 (二)次年/下一年的1月5日之前,双方应完成上一年度的示范园夜香花产品收益统计,若实际年亩均收益大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则视为目标考核通过。 (三)如实际年亩收益低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不足部分由乙方于次年2月28日前给予甲方现金补足。 | 第十条 服务目标考核及应对 (一)乙方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目标设定基础为:进场前甲方要完成示范园夜香花种苗下种,根据实际下种时间,双方商定合作期限内的收益目标。 (二)次年/下一年的3月5日之前,双方应完成上一年度的示范园夜香花产品收益统计,若实际年亩均收益大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则视为目标考核通过。 (三)如实际年亩收益低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年亩均收益,不足部分由乙方于次年3月5日前给予甲方现金补足。 |
更正日期:2025年1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更正内容采购公告及文件均相应修改,其他内容则不变。
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gxytgc.com(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宾阳祥元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路104号
联系方式:黄工 0771-5923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第16层整层
联系方式:0771-2313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凌颖、周春英
电 话:0771-2313766